餐飲業發展趨勢2022年-台灣趨勢研究 會中,田媽媽頂鮮餐廳主廚孫基興並端出外燴業者以石斑魚為食材,量身打造的6道海鮮料理,包括「香煎石斑菲力」、「樹子冬瓜蒸石斑」、「鹹酥石斑魚柳」和「養生藥膳石斑魚片涮涮鍋」等,令現場民眾垂涎欲滴。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5年頒布之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」第10次修訂之定義,「餐飲業」係指「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」,且餐飲外帶外送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。 目前ADESSO己經跟諸多知名通路銷售品牌,建立緊密合作關係,都是來自公司長年以滿足客戶多元需求為出發,逐漸累積客戶認同與信任,並與客戶分享經濟規模創造出來的經營成果。 根據上述分析結果可知,近年來餐飲業的受僱員工人數、企業家數及銷售額均呈現逐年成長趨勢,我國民眾消費及飲食習慣轉變,加上頂客族及單身人口的增加,使得外食人口也隨之成長,而社群平台的資訊擴散效應、外送電商平台興起及美食觀光,帶動餐飲業消費需求擴增,亦連帶影響餐飲業整體營收。 疫情亦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,經營型態雲端化成為趨勢,餐飲業者也為此嘗試發展新型態的經營模式,將經營觸角延伸至線上。 【記者陳彩玲/台北報導】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因為買了上櫃公司川飛股票被套牢,為了彌補損失,2018年要妻子蘇淑幸配合用她的證券帳戶以炒短線等方式,刻意營造川飛交易活絡的假象,把股價從15.45元炒到20.45元,漲幅高達32.36%,然後把股票倒給其他投資人,進帳389萬餘元,涉犯《證交法》被起訴。 夫妻倆日前到士林地院出庭時,林妻穿著要價至少4萬多元的法國頂級精品MONCLER黑色羽絨外套,林男則認罪爭取緩刑。 提及公司自行設計的產品,「都是從一張A4紙開始的!」古紹崙至今仍珍藏當初自己親手繪製的手稿,在一筆一畫之間,也為ADESSO描繪出無可限量的未來。 古紹崙生長於桃園楊梅,家中經營傳統外燴餐飲,1989年自明新工專電子系畢業後,即進入王安電腦工作,當時薪水只有新臺幣16,000元。 趴趴走美食工坊擁有 18 輛菱利,老闆張鑑弘透過車電分 離租賃方案 陸續添購 2 輛 e-Veryca。 為了解決難纏的通貨膨脹,美國採取激烈升息行動,雖然成功讓通膨趨緩,但也導致消費者需求快速反轉,點燃經濟衰退風暴,除此之外,美國企業的CEO們也開始擔心,美國今年夏天可能出現嚴重的債務違約危機,尤其現在兩黨關係不佳,屆時將導致股、債市面臨重創。 而在業者家數方面,我國餐飲業之家數在過去5年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(詳見圖2),自104年為12萬4,124家,近年來逐漸成長,至108年成長為14萬6,009家,年均成長率為4.15%。 根據過去5年的統計資料可發現,我國餐飲業之受僱員工人數在近5年逐年增長(詳見圖1),從104年的35.1萬人增加至108年的41.2萬人,其中107年首度突破40萬人,年均成長率為4.11%。 另外,部分業者則選擇延伸既有服務,與零售通路結合打開新的市場,例如華航旗下「華膳空廚」與家樂福合作,將原本的飛機餐開發為冷凍調理包型式,進軍零售通路;連鎖速食業者「頂呱呱」則將熱銷產品「紅茶雪泥」,轉換成冰品型式,於全家便利商店限定販售。 進一步將餐飲業細分為餐食業、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及飲料業,分析各類型業者家數(詳見圖4),可發現餐食業及飲料業近五年家數呈現逐年增加之現象,餐食業在110年突破13萬家,飲料業則是在110年突破2.7萬家,而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的家數近年來則逐年減少,近兩年皆維持在2,200家左右。 餐飲業為滿足人們的生理機能之基本需求而形成之產業,具低進入門檻、高勞力密集及產品或服務易於模仿之特性,又因其低技術門檻及低營運成本,故產業內經營者眾多,屬高度競爭產業。 綜觀上述分析結果可以發現,自106年起餐飲業家數呈現逐年成長,而受僱員工人數及營業額在108年之前仍維持成長態勢,109年因受COVID-19疫情影響,導致營業額出現衰退,110年因管制措施相較109年更加嚴格,營收表現更顯疲弱,連帶影響受僱人數減少。 加上公司司機平均年齡在 40 歲上下,電動車等同於自排車的特性,也解決了年輕人普遍不會開手排車的問題。 台灣外送產業雖然迎來爆發性成長,但同時我們也觀測到外送平台每單消費金額持續降低,對於由餐廳、平台以及外送員共同支撐起的產業生態圈形成嚴峻挑戰。 外燴 Uber Eats美加負責人也不避諱地指出,不同於過去專注於獨家合作餐廳的策略,目前更希望的是「架構出永續的經營模式」,在合理的利潤空間下,摸索出與合作夥伴以及用戶間互惠互利的良性關係。 看準ADESSO未來無限的發展潛力,古紹崙決定放手一博,將30歲之前工作攢下的30萬美金全部投入作為營運資金。 CMC e-Veryca 菱利電動車採用 Samsung SDI 電池,行駛里程足以供應「趴趴走美食工坊」外送範圍,司機早上出門送餐,晚上透過壁掛充電器便利充電,輕鬆滿足每日行走的需求。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0年頒布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」第11次修訂之定義,「餐飲業」係指「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」,且餐飲外帶外送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。 「行業標準分類」中又將餐飲業進一步細分為餐食業、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及飲料業,各細業別之定義如下表所示。 值得注意的是,整體餐飲業、餐館、飲料店營業額為五年最低,外燴團膳業營業額最慘,寫下九年新低,其中外燴團膳業因停班停課、民眾停辦婚禮、尾牙、春酒,受創最深。